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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秋创优作业9九年级上册历史人教版初三上册历史配套练习书籍详细信息
  • ISBN:97875582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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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自未来的竹蜻蜓

    作者:愿今朝 发布时间:2020-05-07 20:00:06

  • 人类牺牲的赤血染红的花——《红花集》译后记

    作者:KEY-可以文化 发布时间:2019-04-02 14:39:34

    《红花集》译后记

    ——本文收入于《巴金译文集》之《红花集》

    一 《红花》

    以上的两篇小说是根据英国R. Smith的《信号集》(

    The Signal and Other Stories

    , 1912)的英译文,对照着一九五〇年苏联国家艺术文学出版局刊行的《红花》的原文译出的。《信号集》里面一共收了迦尔洵的十七篇小说(迦尔洵一生就只写过二十多个短篇),《红花》里则只有《红花》和《信号》两篇,封面上印着苏联艺术家U. Rostontsev的木刻,现在重印在这本小书里面了。

    迦尔洵的全名是Vsevolod Michailovich Garshin,他是旧俄的一位青年作家。他生于一八五五年,只活了三十三岁。他在一八七四年进过矿山技师专科学校。一八七六年俄土战争爆发,他在一个步兵联队里当一名普通兵,后来腿上带伤,便退伍回家。一八八七年狂病发作,他跳楼自杀,跌在石级上,受伤未死。不久他进医院治疗,一八八八年四月死在医院里面。

    他的最著名的作品,除了《红花》和《信号集》外,还有一篇反战的小说《四日》,鲁迅先生早在几十年前就把它介绍过来了。

    巴金

    一九五○年十月八日

    二 《一件意外事》

    以上的两个短篇是根据英国Rowland Smith的《信号集》(

    The Signal and Other Stories

    ,1912)的英译文转译的。

    作者迦尔洵(V. M. Garshin,1855—1888)的生平我已在《红花》的“后记”中简略地讲过了。昨天翻读波兰瓦里雪夫斯基的《俄国文学史》,看到一段关于迦尔洵的文字,现在把它摘译出来:

    ……他在爱斯拉战役里中了弹,带伤回家。后来在《四日》里面叙述了他的经历,这篇小说被人称赞为可以跟托尔斯泰的《塞瓦斯托颇的回忆》相比的名著。几个月以后发生了行刺罗利司—麦里可夫的事件,迦尔洵的一个朋友被牵连在里面,判了死刑。在行刑的前夜迦尔洵想尽了方法营救他的朋友,可是他没有成功。这以后不久他就发了狂给送进疯人院去了。后来他病愈出院。跟一个年轻小姐结了婚,那是一个女医生,她小心照料他,竭力阻止他的狂病的再发。可是不久《红花》发表,它的读者们就不得不断定这位年轻的作者仍然摆脱不掉疯人院中生活的回忆。这篇小说描写一个多少知道一点自己的身份的狂人,他用尽力气作了超人的努力去拿一朵罂粟花,他以为这朵花是用人类牺牲的赤血染红了的。他想,要是这朵花被毁掉了,人类也就会得救了。几年以后迦尔洵从楼梯上跳下,终于因此死去。(一九○○年伦敦版)

    英国利却德·赫尔在他的《俄国文学史》中也说:

    ……《红花》是迦尔洵的一篇最有力也最悲惨的小说。狂人想象着毒害全世界的恶都集中在这几朵在病院天井里生长的罂粟花里面,要是他牺牲自己的性命去把这几朵花毁掉,他就可以拯救世界了。……迦尔洵本人有时也发生过像他在《红花》中所描写的精神错乱的状态,他相信自己真的发见了治疗人间疾苦的万应药,他终于自杀了。(一九四七年伦敦版)

    苏联达玛尔秦科在《论迦尔洵的创作》中说:

    ……在小说(红花)中,被称为“世界的恶”(作“资本主义”解释)的那种可怕的苦难,以及明白跟它斗争难有结果的自觉被作者用了大的艺术的力量和光彩表现了出来。因此无怪乎迦尔洵在他的创作的这一个时期中只知道一种满足——自我牺牲和死的满足了。……(一九三一年莫斯科国家艺术文学出版局版《迦尔洵选集》)

    《红花》出版后,有个朋友向我提意见说,《红花》需要一点说明的文字,所以我在这里抄译了如上的几段文章。至于收在这个小集子里面的两篇小说,它们都是写实的作品,用不着加上多余的解说了。

    巴金

    一九五一年三月

    三 《癞虾蟆和玫瑰花》

    他(伏谢渥罗德·米海罗维奇·迦尔洵)的父亲是胸甲骑兵队的一位军官,他的外祖父是一个海军军官。在他五岁的时候,他的母亲跟一个革命者(就是他两个哥哥的教师)一块儿离家出走,并且带走了他的两个哥哥;等他到了九岁时,她把他也从他父亲那儿带走了。伏谢渥罗德后来长成了一个反对残暴的专制政治的斗士。……

    据说迦尔洵的启蒙读本便是某一些秘密出版的期刊;他八岁的时候就读了《何为》。在他幼年对他有影响的其他的书是《汤姆叔叔的小屋》和《巴黎圣母院》。社会问题并不是他的唯一的兴趣;就是在他做孩子的时候他已经很喜欢博物学了,再后他又研究生理学与精神病学。

    迦尔洵有一个时期很让当时的斯拉夫派的宣传迷住了(那种宣传除了获取东方市场外再没有更高的目的),所以他在一八七八年就去报名,想参加塞尔维亚的军队;在一八七七年他在俄国步兵中当了一名普通兵,并且参加了俄土战争(1877—1878),俄国方面从这个得到的唯一的好处就是《四日》,这篇小说奠定了迦尔洵的文学声望的基石。他还写了别的几个短篇,说明那种战争的无意义以及帝俄军队生活的不合理,这些短篇在当时流传很广,并且得到读者群的赞美。

    迦尔洵一家中有精神病的遗传;他那两个哥哥都自杀了,一个死在伏谢渥罗德自杀前,一个死在他的自杀以后。伏谢渥罗德虽然是一个性情快活、身体强壮的青年,可是他在十七岁就发过一次精神病;一八八〇年迦尔洵在深夜到一个贵族出身的酷吏1那儿去,跪在地上哭着哀求酷吏赦免那个图谋行刺酷吏未成事实的凶手2,他个人的这番哀求并没有成功,这以后他就发了厉害的精神错乱症,过了几个月还没有完全复元,后来他住过了两个精神病院,他的病才痊愈了。在这个时期他到过亚斯那雅·波良那去拜见了托尔斯泰。……

    作为诗人、短篇小说家、社会心理小说的创始者(这种小说后来让契诃夫发展到异常完善的地步)、寓言作家、艺术批评家、翻译家,迦尔洵在俄国文学中留下他的影响,而且在那里占了高的地位。在不到十年的创作生活中间,他一直充满着利他心和热烈的仁爱在工作……

    以上五段是从盖尔奈(B. G. Guerney)的一篇关于迦尔洵的短文中摘译出来的。既说是“摘译”,便不是按照原文文法结构的逐字翻译。我不过在这儿引用几段旁人的话简单地说明迦尔洵的短短的一生的故事。对于这本小书的读者,它们或许会有一点帮助。

    盖尔奈提到的迦尔洵拜见托尔斯泰的事,在西蒙斯(E. J. Simmons)的《托尔斯泰传》中有着比较详细的叙述,我现在把它摘译在下面:

    年轻的迦尔洵当时已经接近精神错乱的状态了,他在一八八○年一个初春的早晨来到了亚斯那雅·波良那。他不经通报就在门口出现,托尔斯泰问他要什么,他却回答道:‘我要的头一样东西就是一杯伏特加和一条青鱼尾巴。’他那使得托尔斯泰喜欢的豪放、快乐的表情和孩子气的笑容上面就现出一种疯狂的样子。酒和食物都拿来了,他不久便讲出他就是那篇轰动社会的短篇小说《四日》的作者,这小说托尔斯泰也读过,很赞美它。他接着就对托尔斯泰和孩子们讲起他在俄土战争中的经验来,他们全听得出神。接着他又一口气不停地讲起他那个实现普遍的万人幸福的计划,托尔斯泰对这个很感兴趣,迦尔洵的道德的感受性和他对战争恐怖的抨击一定感动了托尔斯泰。迦尔洵这个人有一种陀思妥也夫斯基式的无限的同情心和怜悯心,这在托尔斯泰身上很容易引起反应。几天以后有人看见这个半疯的作家骑在一匹马上,一边自言自语,一面乱舞着手。

    迦尔洵是屠格涅夫的朋友。屠格涅夫的传记的作者曾经提到屠格涅夫劝托尔斯泰读迦尔洵的小说的事。西蒙斯也说过屠格涅夫责备托尔斯泰不该拿他的宗教的著作影响年轻的作家,说是迦尔洵已经成了托尔斯泰的追从者了。屠格涅夫在一八八三年逝世的时候,迦尔洵还写了《红花》纪念他。季莫菲叶夫说的“迦尔洵的《红花》中的罹了疯病,不过是高贵的疯病的主人公”,我想,在《红花》作者的心目中大概就是指屠格涅夫吧,季莫菲叶夫又说:“优秀的俄罗斯作家把关于人的自由、关于他同凶恶的压迫者的斗争的梦想放进了他们的浪漫主义色彩的形象。……迦尔洵的《红花》的主人公也是这样,他准备为了别人的幸福献出自己的生命。”

    然而收在这个小集子里面的四个短篇却是迦尔洵的另一类的作品。前面的三篇跟《红花》一样是达玛尔秦科所说的“迦尔洵的创作的第二个时期的小说和故事”。达玛尔秦科说:

    迦尔洵创作的第二个时期的作品的特征就是完全明白的、确定的对现实的态度。它们全充满着这样的意识,那就是:在人民的理想与资产阶级的现实中间存在着不能调和的矛盾的意识,自己的理想毫无力量的意识。

    在迦尔洵创作的这种演进上反映出来了七十年代某一部分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社会意识的历史的发展……

    在另一处达玛尔秦科又说:

    英勇的棕榈树阿塔勒亚·卜林塞卜斯的不可避免的灭亡和故事《并没有的事》,里面的昆虫们在大靴子踏来时候的无力自卫,跟小说《夜》的主人公的自杀决心一样明白地说明了‘哭的人’(迦尔洵在他的某一篇小说下面署了这样一个笔名)的世界观的本质。

    中译者不想在这里添说什么了。

    四篇故事(我想叫它们做“寓言小说”)中,第一篇和第四篇是根据英国R. Smith的《信号集》(

    The Signal and Other Stories

    ,1912)的英译文转译的。第二篇和第三篇则是根据一九三一年莫斯科国家艺术文学出版局刊行的《迦尔洵选集》(只收了八个短篇)中的原文,对照着R. Smith的英文译文译出的。译完了重读一遍,觉得译笔实在拙劣,没有能保留下原著的风格,记得盖尔奈曾经慨叹迦尔洵的著作没有好的英文译本,他说几种英译全不好,他指的当然是风格,我担心我的译文比英译文还差。

    巴金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

    迦尓洵(1855—1888)像(列宾绘)迦尔洵画像

    《红花集》部分中译本书影

  • 学习传统文化和经典名著的好帮手

    作者:星空 发布时间:2019-06-04 14:02:48

    四大文明古国里边,中国是唯一不必冠之以“古”的国家。这是因为,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除了当时的区域与现在存在相似之外,其他的一切,人民、语言、文化都已经没有多大关系了;而中国却是一脉相承,语言、文字、文化都是在继承中有创新、创新中再发展。现在的埃及人、伊拉克人、印度或者巴基斯坦人去研究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的文化和历史,那是必须顶尖专家级的人物才能有所成就;但中国却未必,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固然有些复杂,但自隶书以下,除去繁体、简体的区别,已经不足以成为研究的障碍。所以这是一个方面。

    另一个方面,中国之所以成为中国,就是因为从一开始到现在,中国就不是一个封闭的国家、一个自娱自乐的国家,而是一个兼容并蓄、心胸开阔的国家,从华夏族到汉族的演变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中国的历史、文化屡经磨难,却始终能够曲折中向前,具有极强的韧性和内力,以及极高度的亲和力。

    所以,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也正在这里。两千年前孔子在《论语》里讲过的那些为人处事的道理,虽然当时的情况和现在的情况已经有很大的不同甚至是大相径庭,但却能够以不变应万变,还能够解释、指导今天的中国人应该怎么做;《晏子春秋》里的那些故事,直到现在讲起来依然仿佛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更无论《诗经》里那些在春秋、战国时已经可以单挑出来其中的诗句来进行非常切实实际、心意的表达了,简直可以对号入座、完美指代。可见,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经典的魅力由此得在尽情展现。这也就是今天为什么还有必要,即便再忙,也要抽出时间来读一读经典、体会经典魅力的原因所在。

    朱自清先生是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可谓著作等身,往往能用简洁明了的话语,就把顶笨重的事实或繁复的理论处理得异常轻盈生动,很快就能弄个明明白白。然后吸引更多的人把注意力转向经典著作本身。所以要学习中国传统文化和经典,《经典常谈》会是一个很得力的帮手。

    在《经典常谈》这本“小书”里,朱自清先生对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三传、四书、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文等十三篇进行了全面而深入浅出的介绍。这其中任何一本单拿出来,都可以讲上一个学期、两个学期都不带重复的,但朱自清先生的这些“小”文章,却可以让一个本不熟悉这些经典著作的人,在极短的时间里就对那本经典著作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一见钟情都是有可能的。《经典常谈》虽然写于1942年,距离今天已经近八十年,却历久弥新,依然能够让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经典常谈》确实是一个很称职的中国传统文化的“领路人”,肩负的职责就是把帮助那些中国传统文化有兴趣的人产生更大的兴趣,剔除掉原本觉得传统文化深奥难懂的人内心对学习传统文化的那一种畏惧心理——它想要做到这一点不仅一点儿都不难,而且简直就是轻而易举。

  • 关于涂尔干

    作者:陈毓秀 发布时间:2013-12-06 20:16:05

    近代社会学三巨头,卡尔·马克斯与马克斯·韦伯广为人知,在所有社会科学中都有一席之地,唯独爱弥尔·涂尔干的声名仅限于社会学这一专门领域。这对于建立欧洲第一个社会学系的人来说,无疑是令人感到遗憾的。他继承了孔德与斯宾塞的早期社会学学说,并为之定义了作为独立学科的“社会学”,讨论了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和基本方法,把社会学从哲学中解脱出来,把它建立在经验科学的基础上,一如冯特在心理学领域所做的那样。他以为社会学的重要目的,在于研究社会是如何运作的。后辈学人将涂尔干视为探究社会各组成部分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部分与社会整体的关系的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与卡尔·马克斯突出社会中分化的重要性,认为社会各群体之间斗争的张力促进了社会的进步的冲突论者构成社会学的两大主流。

      

       涂尔干进行他的社会研究的背景,是普法战争失败后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彼时,法国以军队为主的民族主义兴起,强烈不满软弱的共和国政府,意图与德国再战,报仇雪恨。因为市场化推进,资本主义的兴起加剧了当时法国的社会动荡,针对犹太资本家的反犹主义成为社会的一颗毒瘤。民族主义与反犹太主义合流,导致了1898年的得雷福斯事件。得雷福斯是一名在军队里服役的犹太军官,在一起试图掩盖间谍丑闻的事件中成为牺牲品,被诬告为德国间谍而受审入狱。因为得雷福斯,整个法国处于一种实际上分裂的境地,不同阵营的人因为支持与否而互相争斗。

      

       涂尔干关心现代社会的动荡、暴力和堕落,身处于这样的时代,涂尔干冷静的观察着各种主义的支持者,分析在法国经常出现的、歇斯底里的非理性狂潮。他从社会本质的角度,揭示出17世纪以来理性主义思想家们所忽略的社会事实:社会是一种仪式秩序,是建立在人们互动的情感基础上的集体良知。(collective conscience)以此出发,他开始讨论20世纪最为深刻的一个问题:理性的非理性基础。

      

       他在他的著作《社会分工论》里严谨地从多个角度入手这个问题。首先,他认为社会是建立在共同的道德基础上,而非理性的自我利益上。因此霍布斯、卢梭的社会契约只能是理论上的虚构,而非社会的真实。契约只可能建立在社会建立之后,而非之前。社会不可能通过理性的协议而构建成,因为要达成协议,就必须是每个参与者都互相相信对方会遵守契约。这证明,必须有一种先于契约之前的团结,或者说“前契约的团结”(precontractual solidarity)。

      

       而构建这种团结的,并非理智的一致,而是某种共享的情感。他称之为集体良知,或集体意识。集体意识并非某种不可言说的高悬于我们头上的群体精神,而是我们对某一集体的归属感。我们共同享受对集体的归属感,并因为这归属感而觉得自己有义务为了集体的道德律令要求行事。我们共享同一种是非观,同一种审美观,同一种饮食观,都与对集体的归属感有关。

      

       这种归属感通过一群人的集体仪式营建而来,当人们聚集在一起参加共同的仪式,并将自己的注意力凝聚在某种共同的对象时,人们的心理便以为自己的感情和思想在群体中随之流转,形成了一种神秘的力量,并最终超越于凡人之上。当他们将注意力集中在此上,并知道他人也如是作的时候,共同持有的观念便转换为他们的世界。

      

       为了论证道德感是社会互动的结果,他从历史中寻找证据,考察是否社会条件发生变化,人们的道德观便发生变化。他发现法律是道德的不是完全精准,但又可以一般性的显现民众情感的指示器。一般法律主要分为刑法和民法,刑法是极度强烈的集体良知的体现,而民法则是较为温和的集体良知的体现。刑法的功能是惩罚,则民法的功能是赔偿。在小型社会,基本上不存在民法,以惩罚性的刑法为主,任何触犯社会秩序的事情都可能招致严刑拷打等惩罚方式。但随着社会发展,小型社会一步步向现代的大型社会演变,刑法的比重越来越少,严厉程度越来越轻,处理的内容越来越窄。相对应的,赔偿性质的民法成为主流,法律大部分篇幅皆为民法-行政法所占。

      

       究其原因,涂尔干发现这是与社会分工的变迁息息相关的。惩罚性法律主要存在于劳动分化程度较低的社会,补偿性法律主要存在于劳动分化程度较高的社会。前一种社会建立在涂尔干所谓机械团结的基础上,个体是强制性、机械的被组织起来。大家彼此没有多少差别,可以在武士或农民之间的身份中互换,因此共同经验可以产生许多共同的观念,由是集体良知很强,任何违背集体观念的行为都将受到惩处,以避免社会秩序受到挑战。

      

       而补偿性法律社会建立在涂尔干所谓有机团结的基础上,因为社会分工程度高,不同人之间彼此所拥有的共同经验明显不如机械团结社会,彼此之间的共同点大大减少。但身处在一个市场交换的社会,又对对方的生活有所了解。于是,集体良知在这样的社会里表现的极为温和。他表述于法律,便是只用于维持一个共同的商业规范,维持这个复杂社会的正常运作。对于违反私人之间契约的人,不会将整个社会的愤怒加诸其上。之所以称这样的团结为有机团结,在于其自身各部分是相互交换的,一如人体。

      

       从机械团结到有机团结,集体良知尽管形式有所改变,但是一直存在于我们的社会之中,并构成我们社会的隐性秩序。可以验证其存在的,是我们社会中比比皆是的偏常(deviance)行为。因为在这些行为中,社会秩序得到最鲜明的显现。任何一种偏常行为,比如杀人、强奸、诈骗,被披露出来以后,会激起许多人的愤慨,尤其这些人的直接利益并没有被触及。原因在于,这触犯的并非单个人的利益,而是集体良知本身。人们因为普遍的共同仪式,比如遵守法律法规,而与社会产生与个人利益无涉,非理性的从属关系,遵守并维护形成的集体良知。一旦仪式被破坏,就必须实施仪式惩罚恢复其纯洁性。这也是为什么公众关注法庭审判,哪怕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多少威慑也要支持死刑的原因。于公众之中,法律的惩罚主要体现的是仪式作用而非实践作用,将自己与某种仪式连接起来的人因而支持这仪式以维护内心的集体感情。

      

       对偏常的研究,促使其深入对自杀的研究。在他的另一部巨著《自杀论》里,他利用大量的事实和统计数字说明,自杀主要不是取决于个人的内在本性,而是取决于支配着个人行为的外在原因。他秉承着这一原则:如果你想知道某事发生的原因,那么就去看“他在何种情境下发生的”,并将其与“何种情景下它不发生”作比较。因而,他对许多观点进行正反对照和相互比较来进行解释。

      

       他首先反驳当时一流行的理论,其认为自杀源自个人的心理障碍。他比较了当时欧洲高自杀率、中等和低自杀率地区,发现自杀率与精神病人数量并不成相关,从而驳斥了自杀的精神病解释。进而他检验了将之归因于种族、气候和地理的流行理论,以类似的方法指出其与自杀并无直接相关。在排除了对手的这些观点后,他提出自己的解释,自杀率是与社会环境的不同而发生变化的,外在的社会力量影响着人的自杀。

      

       涂尔干论述道,一般来说,一个人越是被紧密的结合进社会,他就越不可能自杀。个人生活的意义是社会赋予的,当个人与社会隔绝的时候,他们就有可能自杀。而当个体如果与社会群体充分整合,其欲望和抱负受到社会规范的调控,就不大可能自杀。根据整合和调控相对而言的在场或缺席,涂尔干区分出四类自杀:利己型自杀,其与社会的整合程度最低。当一个人离群索居或与某个群体的关系被削弱或断裂时,就有可能发生此类自杀。失范型自杀,在于缺乏社会调控。当社会快速变革或动荡,就会造成人们缺乏规范,形成失范的社会状态,因而可能自杀。利他型自杀,发生于个人被过度整合,即社会纽带过于牢固,重视社会甚于重视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自杀是为了更高的善。当代,一个著名例子便是伊斯兰人肉炸弹。宿命型自杀,这是个人受社会过度调控的结果,个体所受到的压抑导致人在命运或社会面前感到无能为力。

      

       得出以上结论,是他根据法国官方的自杀记录,发现男性自杀的人数要比女人多,新教徒要比天主教徒多,富人比穷人多,单身者比已婚者多。涂尔干还注意到,战争期间自杀率比较低,而当经济处于变革或不稳定的时期,自杀率较高。原因在于社会团结的程度不同,在当时相比于家庭经济主力的丈夫,妻子有更多的闲暇时间参与日常的宗教活动而与其他人产生紧密的情感联系,且更牢固的与家庭这一共同体联系在一起。天主教徒自杀率比新教徒低,也与之类似,在于天主教徒的宗教活动要远高于新教徒,感情联系也比新教徒紧密。不但宗教可以证明,战争、革命等重大社会危机爆发的时候也可以证明。因为此时,大家被共同的感情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总之,社会关系越多的人,他自杀的可能性越小;社会关系越少的人,他毁灭的几率也就越大。

      

       自从《自杀论》出版以来,这项研究招来许多非议,尤其是涂尔干完全排除了非社会因素对自杀的影响。然而这项研究依旧是经典的。他的基本论断依旧站得住脚:即使是看似个人行为的自杀,也需要从社会的角度来说明。

      

       除了以上的研究外,涂尔干还有一部著作《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将马克思开启的认识观的革命推至更高处。马克思论证到因为人所拥有的资源不同而在社会中处于不同的结构中,所以他认识事物的角度也自然是受他所在的结构影响,因而具有相对性。涂尔干进一步揭露,我们各自普遍的被视为理所当然的社会观念都具有社会相对性,无论是时间、空间还是因果关系,所有的一切都是社会产物。自然世界只是人类的象征造物和社会仪式的自然背景,后来的社会学家沿着他的观点,更是认为并不存在一种现实,而是许多现实,他们的存在都是人类规定的。

      

       如此革命性的看法是他从对宗教的研究中得来的,所有宗教共同的特征是什么?不是上帝或者魂灵,也不是与自然领域相分离的超自然领域观念,因为总有某种宗教缺少这些概念,事实上我们不能在观念这一领域找到宗教所共通的核心。宗教的核心其实是他的一整套宗教仪式,其余的皆是陪衬。人们在宗教聚会里参与仪式,比如基督教徒集体唱圣诗,读圣经,营造了一种特殊的氛围,使个体融入集体之中,形成一种集体意识,对集体予以认同,从而将集体基于共同经验形成的共同规范纳入行为秩序中,遵守集体的道德。人们为什么信仰宗教?不单单在于对鬼神的敬畏与恐惧,更在于这份归属感。涂尔干认为,宗教所说的超自然的制裁实质上象征着社会对个人的接受或否弃。那些努力遵守宗教下的道德规范并全心全意参与各种仪式的人会有一种一体感,感到自己与自己世世代代的先人结合在一起。对于他们来说,这种感受就是一种类似于救赎的表现。那些不遵守约定,违背祖上留下的道德,不参加仪式的人便是将自己与这种归属感切断了,从而必须自绝于人民,忍受自己一个人的孤独。神学家说,这是上帝的绝罚,隔绝于上帝是罪人自加于身的惩罚。而在社会学家的眼中,这观点并不错,只是必须加上社会学的注释:上帝不过是社会的象征。

      

       由此,涂尔干某种意义上为启蒙运动以来思想家们对宗教的攻击画上了一个句号。宗教不只是谬误,任何社会的宗教其实都是社会的核心,他们的真正本质是由处于各个社会的核心的社会运动所生发的各种象征。上帝不只是信徒想象之物,他更是集体良知的象征。他的样式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而不断发生变化,但是作为推动和维护社会运转的架构则基本不变。

      

       从社会互动的角度理解了宗教的概念后,涂尔干接着指出我们思维的基本范畴实质是由社会决定的。我们参与社会共同的仪式,接受并不断减益仪式所形成的共同规范。这仪式的共同规范反过来又作用于我们看待世界的视角,比如时间、空间、数量、因果,这些抽象的概念都可以追溯到社会的源起和社会性的应用。我们之所以按照这些抽象概念认知世界,是因为我们必须与其他人协调一起运作。比如,一个星期为什么就必须是七天而不是十天,进制为什么必须是十进制而非十二进制?我们的行动需要他人的配合,之所以定下一个标准是为了我们生产生活的方便,而非自然世界里一星期七天就是构成这世界的基础。由于我们一直按照这种标准生活,他们就成了我们意识的基本框架的一部分,然后我们主观的将之变成绝对的现实。其他抽象概念一并如是,我们的各种基本概念都来自社会母体,而我们所谓的客观知识指那些我们可以与他人进行稳定交流的对象,我们把社会性给定的关于社会本身的意象当做现实本身。只有理解社会的相对性,我们才能理解绝对性。

    涂尔干的学说博大精深,不愧与两个马克思齐名。当然,涂尔干的学说也有其不足之处。这里单讲两点,涂尔干过于关注社会团结的基础,以为社会矛盾的产生在于人并没有被整合进社会之中,因此团结的缺乏可以通过将人组织进职业团体得以解决。由是,他将所有非整合性的特征都予以排除。他很少在意社会分层的存在和政治冲突的现实,这是他不如其他两位社会学小王子的地方。其次,涂尔干的学说与其他比较注重宏大叙事的社会学家一致,都不时陷入社会决定论的深渊。有时,将其学说推至极致,便是个人的自由意志被彻底抹杀,完全身不由己的被社会所决定。这也是各种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在社会学家中比较多的缘故,既然一切都是相对的,那么我们可以讨论的客观基础便由此而消弭,一切客观讨论便无从谈起。

    以上当然不是涂尔干需要被苛责的全部,一个人的出彩处自然也可能是他令人抱憾的地方。但,不管怎么说,与有意思的思想交流,无论是跟谁交流,都是享受。

  • “凡有利于己,皆可为之”——略谈曹操

    作者:Sun 发布时间:2009-09-25 18:37:21

    曹操,可以说是三国时代最为杰出的历史人物。他以统一北部中原的不朽功勋、人才选拔不拘一格的唯才是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巧变权谋、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学上,作为同时期的人,恐怕难有望其项背的了。千百年来,曹操一直都是最受人们关注的三国人物;曹操的一生,更是人们永远都无法探究完全的一种既复杂又特殊的现象。因此可以说,他是个极具魅力的人。熟悉的名著,以正统为论调的《三国演义》,尽管为人们无比成功的塑造了一个白脸奸雄,但似乎今天的人们对曹操的喜爱却与日俱增。是的,历史验证了他那奇特的人格魅力,永恒的驱使着人们对曹操的津津乐道而乐此不疲。

    在当代,多数人谈到曹操,认为他的性格具有两面性,或者有“正反曹操”之说。然而,曹操的性格复杂多样,如果我们要用几个简练的句子来对他进行性格定位,这显然是做不到的.即便是个普通人,我们要完全捉摸透他的心理,也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要不人人都可以当心理学家了.不过,如果我们要对曹操的性格进行总体定位,最多也只能莫过如此了。但有一点可以发觉,曹操在他所做的每件事情里,都会去遵循他的一个潜在的基本准则,或者可以这么说,不管什么事情他将如何处理,也不管他处理方式在客观上是对是错,这一切的一切至少在他看来,或许那些在我们看来无法接受的做法,却是对他的事业肯定有利的。(当然,玩女人等等什么的那是他私人癖好,没什么参考价值)。不过话说回来,人都会有感性的一面,倘不说人,即便动物也是如此。因此如果说曹操在坚持这种“凡有利于己,皆可为之”(“己”:简指本集团)的原则下,完全没有掺杂过一些感情因素,这显然也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不过曹操终究是曹操,“宁我负人,勿人负我”是他的人生信条。

    如果我们把自己看成是一个观“世事淡薄如浮云”的出世者,那么我们可以自命清高的去看待曹操以及那些所有“在世当有为”雄才大略的英雄人物,我们甚至可以认为,这些人,只不过是一些忙于世俗名利而导致迷失本性的人。不过我们千万不要高看自己,认为我们真是些能看破世事的高人,仿佛一切还会那么的自鸣得意;曹操其实比谁都清楚。一生都在逐鹿中原的他,为了实现自己的事业,或许自始至终的在与自己那种潜在的、淳朴至善的心性进行着不断的斗争,或许我们根本不会知道、也不可能去体会,这里面曾经发生过多少次激烈的矛盾。说到此,让我想起了前些年看到过的一部清廷大戏《康熙王朝》,剧末有这么一段康熙的台词:做一个一国之君实在是太难了。故事的原委可大体的说明一下,孝庄皇太后博尔齐济特氏特别钟爱太子胤礽,更对他寄予厚望,弥留之时给“容贵妃” 留下遗旨,一定要保全胤礽的储君地位。当然这中间还是有着一定的政治原委,什么“阿哥争储,天下大乱”就不再一一叙说了。胤礽,很多朋友都知道,他是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两立两废的皇储。的确不成器,康熙要废太子了,这个“容贵妃”却拿着老祖宗(孝庄)的遗旨挡在前面,在这个紧要关头康熙能买谁的帐吗?这不弄得自己倒顶个“矫旨欺君”的罪名连同太子一起给废了,落得个刷马桶的下场?直至垂暮之年,康熙皇帝才把这段心底的痛聊以自白。康熙,用他的一生成就了大清的不可一世,却在行将就木之时痛感自己为君的难处,即使是皇帝,很多的事情往往都不能从其心性,或许有人会对康熙不理解,甚至包括他的亲人子女。曹操也有类似的故事流传下来,《三国演义》第十七回,在一次曹操征讨袁术之时,曹操兵多粮少,眼看这仓库就要见底了,于是曹操叫来了粮官王垕密谈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小斛以足之,权且救一时之急”这是曹操的“安排”,这显然是在自欺欺人的弄虚作假。后来这些士兵自然怨愤起来了,怎么办?曹操又秘密的把王垕叫到大帐里…… 之后的事情,不说大家也都知道了。曹操杀粮官之举,《曹瞒传》中也记载了这件事情,并且还痛骂阿瞒的“酷虐变诈”。其实曹操的这种奸诈,如果说要归纳到他的智慧(事实也本是如此,杀一人而拯救一军,的确是大智慧),还不如说曹操压根就从心底里不愿意有这类“智慧”的发生。电视剧将这段演绎得很精彩,它把曹操内心的愧疚和不得已刻画得淋漓尽致,牺牲品王垕更是如此。“弃车保帅”,当棋局陷于危难局面,果断舍弃一颗或几颗棋子,或许便可化腐朽而为神奇(当然,王垕似乎还不够“车”的格)。

    曹操一生所经历的事情太多,我们不能用拿他的其中某件或几件来说事,否则得出来的结论无异于盲人摸象。应该可以说,曹操的“宽仁” 和“残暴”都来源于他“凡有利于己,皆可为之”的基本准则。当然,我们也可以从很多曹操相关的事迹中看出,他本性淳朴至善。他个人认为“能够做到不杀”可以不杀,他甚至还会将他的人情一做到底,慷慨宽仁到极至,更足以让历史上那些常以“仁义”标榜的仁君们自惭形秽。或许我们更不会明白,但他看来“杀人”其实才是真正的大仁慈。说到“杀人”,又让我想起了《康熙》里的一个事情.姚启圣,字熙止,号忧庵,浙江绍兴人,一个顺治朝永不录用的罪臣狂叟,据说还是一代名将施琅的老师。康熙不顾众臣的反对破格再次录用了他。在一次从盛京归来途中,姚与皇帝大谈汉文史,当他们谈到古往“圣君”之时,姚启圣对康熙说:圣君不杀人.然而康熙意味深长的与他针锋一对:圣君也杀人。姚启圣听后惊悚默然。

    是的,曹操一生杀了很多人,当然也包括一些声名显赫的名士,如孔融、边让、荀彧、崔琰、许攸等等。不过谈到曹操曾经杀过的这些功臣名士,难免不会谈到其中最为扑朔迷离的“荀彧之死”。荀彧的死是个千古之谜,我们在史书上没有看到曹操直接杀荀彧的信息,但后世对文若的死都抱有极大的迷惑和兴趣;一般的认为,荀彧是被曹操赐死的。曹操曾经把荀彧比作“汉刘邦之子房”,可以说是曹操的心腹,更是曹操长期以来的挚友。关乎他的死,史书有不同的记载,根据《三国志·荀彧传》可大体的说一下,曹操欲进爵国公,荀彧传认为曹操本来是举义兵以匡社稷,不宜进爵。对此曹操心里很不痛快。于是曹操在乘南征孙权时,便上书朝廷,派荀彧到谯县犒劳将士,后来荀彧因病留在寿春,不久便忧郁而死。而《魏氏春秋》谈到荀彧在寿春养病之后,还出现过一个小的插曲:操馈之食,发视,乃空器也,于是饮药而卒” .而且荀彧具体是怎么死的也说明清楚了,含糊其词的“以忧薨”变成了“饮药而卒”。一个事情有两种记载,无疑已经很说明问题了.而且荀彧为什么要“自杀”?是因为曹操“空器馈食”;换句话说,荀彧其实是被曹操赐死的。曹操为什么要杀荀彧?前面我们谈到,荀彧被曹操称为“吾之子房”,两人感情也特别的深厚,曹操之所以能成就王图霸业,期间荀彧起到了极其重大、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都是其他所有谋臣都无法望其项背、与之媲美的。现在有很多人认为,荀彧从开始就并不是曹操的幕僚,他之所以为曹操卖命,是因为荀彧看到曹操有能力兴复汉室;或许说曹操前期野心尚未膨胀,他们还是志同道合,可等曹操三分天下有其二之时,那么可以说他们在政治理念上已经开始分道扬镳了。是的,我个人也大致认同。不过即便是这样,曹操应该还没到了一定要杀他的地步,因为曹操肯定能明白一个成语:殊途同归。曹操早年的时候曾经说过:“任天下之智力,以道御之,无所不可”。荀彧应该算是这其中最重要的“智”了,如果说荀彧不为汉廷官员,曹操应该是懂得驾驭的。很可惜,曹操似乎失策了,他丢失了自己最倚重的家臣----荀彧。自从曹操迎奉献帝至许都,到曹操上表举荐荀彧为汉侍中、守尚书令开始,同朝为臣的荀彧从此就有了发挥自己政治理念的舞台,而且从某种意义上开始逐渐与曹操对立起来,曹操要想像从前一样驾驭好荀彧,已经渐渐变得越来越不可能,后来甚至发展到有可能成为“朝敌”的地步。或许如此,杀荀彧的事情,又已成为了曹操的无奈 。一切都是不得以而为之吧,本是一翻美意,自己却把张子房推进了火炕.对荀彧个人来说是个悲剧;对曹操来说更是个悲剧;对整个天下来说,这还是个天大的遗憾!因此杀荀彧,或许是曹操自己最为心痛的一次杀人吧。用“空器馈食”的方式来代替杀令,这难道是在表明曹操的不忍?抑或无脸面对这位曾经帮助他打下半壁江山的挚友?我想这里面的情感是复杂的。前面谈到过,曹操做事有着他的准则,虽然他很多时候会感情用事,但荀彧在曹操看来确实到了该死的时候了。至少能这么说,曹操赠文若空盒与春秋时代的“夫差赐子胥属镂”之类不可并论之。或许荀彧现在死,至少还是曹魏第一开国元勋;如果拖到以后再处理,荀彧很可能只是“亡汉”一个垂死挣扎的愚忠之士了。

    说曹操杀人仅仅意味着他的“残暴”,可能我们离曹操太远,无法去体会.或许我们时时也能感受到,曹操在杀人之时往往还会处处流露出他的宽仁与大度。陈宫,又是为大家所熟悉的一个三国时代的人物。在《三国演义》里有过很多关于曹操与陈宫的经典故事.虽然有些与历史不太相符,但陈宫的人物个性化塑造应该与历史上相差无几。大概在《三国志·吕布传》一处作为引注的“鱼氏典略”便记载了些有关陈宫的史料。此人年轻之时喜好结交当时的天下名士,最初跟随曹操,后来因为曹操抄斩了九江名士边让满门一族(估计是陈宫的好友吧)心生不满,于是暗自联合当时的陈留太守张邈,密迎吕布共谋兖州,从此叛离了曹操。说到曹操的根据地兖州,陈宫应该对曹操是有大功的。兖州本是刘岱的地盘,青州黄巾兵大举进犯兖州,刺史刘岱被杀。陈宫抓住时机,建议曹操立刻图谋兖州,并表示自己愿意游说州府官员,迎领曹操为兖州牧。如此,曹操才真正拥有了与天下群雄一同逐鹿中原的资本,这段历史记载在《三国志·武帝本纪》的引注“世语”当中.后来,陈宫跟随吕布从兖州一路打到徐州,一直在为吕布出谋划策。下邳城破,吕布的徐州被曹操拿下来了;陈宫,这个曾经为曹操打下江山基本的背叛者,如今被士兵们生生的捆绑着与曹操见面,曹操似乎仍然念着旧情,更希望陈宫能够回来,为扫清四海能再度合作;然而陈宫却对曹操的滥杀始终不能释怀,选择的只是有从容就戮。可见这次,是非逼着曹操去杀了,而且是去杀一个应该是曾经有“恩”于后来曹魏的人……

     “卿如是,奈卿老母何?”

    “宫闻将以孝治天下者不害人之亲,老母之存否,在明公也。”

     “若卿妻子何?”

    “宫闻将施仁政于天下者不绝人之祀,妻子之存否,亦在明公也。”

     “……”

     “请出就戮,以明军法。”

    曹操终于无法忍受内心的疼痛和不忍,眼泪潸然而下。多次给予了陈宫存活下来的理由,却被生性刚烈的陈宫“无情”的驳回,唯死而已。曹操曾经包容过叛离的魏种,也包容过数叛数降的张绣,然而陈宫,这个曾经也叛离过曹操的人,曹操痛苦的把他杀了。曹操的杀戮里,宽仁仍在,不过这次似乎只是陈宫没有给曹操“表现”的机会。

    如果说陈宫的死能流露出曹操的重情重义,那么在对待关羽的事情上可以说是曹操仁义的极致体现。能把一个将要成为自己敌人的人如此潇洒的放走,只有曹操才能做到。光一个这样的事实,我们不去猜测曹操本来的动机,就足够我们感受到这种事情的不可思议,电影《无极》的台词:多么伟大的想象力。换做别人,能做出这么具有想象力的举动吗?记得为“岳麓书社”版《三国演义》做序的聂钳弩先生,他提到了三国俘虏的问题。在三国时代,对待战虏是极其残忍的,“杀”是处理的最直接方式,然后就是充家奴,说到底就是不把战俘当人看。虽然我不全信聂先生的话,但有一点,做“俘虏”肯定不自在,至少别人没有什么好脸色给他看。不过关羽没有,他这个俘虏当得很潇洒,很排场,“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国宾待遇也不过如此。当然,如果说曹操是出于拉拢关羽,这还不能表现曹操的真心,但关键的是关羽这个家伙不但“不买帐”(其实他是买帐的,从史书上可看出他也有矛盾过),他居然还常跟别人说要离开什么什么的…… 试着想象一下,如果我们是曹操,我们又会有怎样的感受呢?好比平常我们搭理某人,某人却不屑一顾,感到尴尬暂且不说,心里不高兴那是正常的了。可曹操所面临的问题还不仅仅在这一点,关羽他还要离开,离开就意味是敌人,曹操能把自己敌人放走吗?可见曹操当时的心里肯定是矛盾的。可以说,很多人潜意识中有这么一个人生信条“宁可少一个朋友,也不愿意多一个敌人。” 可曹操没有这么去想,关羽首先活下来了,而且事实上人都给放走了。这么看来,“宁可多一个敌人,也不愿少一个朋友”似乎才是曹操真正的内在本性,当然笔者也不敢肯定曹操有这样的胸襟,但通过这样事实我们不能绝对否认这一点。很多人会说,“放走关羽”只是曹操给自己的部下上了堂“忠义”课,表明他曹操是多么的珍惜“忠义”之士,同时也告诫部下们要以“关羽精神”为榜样。是的,笔者也不否认,前面谈到,曹操做事有一条准绳“凡有利于己,皆可为”,而曹操对自己部下的教育仍然可以归纳到这条准绳当中。关羽是个能够不杀的人,因为他正可以给自己的部下做个“忠义”教材,同时我们也不能绝对否认他内在的淳朴至善本性,因为放走敌人这种“常人所不能”的事情他居然也可以做得那么潇洒,那么坦荡。

    曹操是个胸怀大志的政治家,他不会像真正的文人墨客那样感叹: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人生在世当有为”,才是他的真实理想.如此一来,一个领导者(或者说帝王)所应该具备一些特殊的性格和气质,曹操以及其他大时代的枭雄们都将无一例外的拥有:该“仁”的时候,他的胸怀如浩瀚无际的宇宙般会包容一切,真正的做到海纳百川;然而,在他该“黑”的时候,整个人甚至会变成一个冷血残暴而又阴毒无比的恶魔,总会做出些常人所不能,甚至是常人所不敢想的事情.“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是他的真实写照。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对他的一些举动表示不解,总觉得他喜怒无常,是一个将残暴和宽仁演绎到极至的人.这一切都有他的基本准则,仅仅只是有利于他“谋其事”的举措而已.因此,如果我们懂得去包容,那么我们就会从曹操的“残暴”中看到他的大仁义、大仁慈;就会从他的“宽仁”中看到他内在淳朴至善的本性,而在我看来,事实原本如此。

    原载于:

    http://www.sanguoyanyi.org/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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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郗***兰:

    下载速度:6分 / 书籍完整:6分 / 阅读体验:9分

    ( 2024-09-16 10:19:35 )

    网站体验不错

  • 网友 步***青:

    下载速度:4分 / 书籍完整:5分 / 阅读体验:5分

    ( 2024-09-16 10:12:34 )

    。。。。。好

  • 网友 焦***山:

    下载速度:4分 / 书籍完整:9分 / 阅读体验:9分

    ( 2024-09-16 10:19:18 )

    不错。。。。。

  • 网友 宫***玉:

    下载速度:7分 / 书籍完整:4分 / 阅读体验:6分

    ( 2024-09-16 10:14:43 )

    我说完了。

  • 网友 石***烟:

    下载速度:8分 / 书籍完整:9分 / 阅读体验:9分

    ( 2024-09-16 10:19:58 )

    还可以吧,毕竟也是要成本的,付费应该的,更何况下载速度还挺快的

  • 网友 常***翠:

    下载速度:3分 / 书籍完整:7分 / 阅读体验:9分

    ( 2024-09-16 10:19:06 )

    哈哈哈哈哈哈

  • 网友 养***秋:

    下载速度:3分 / 书籍完整:9分 / 阅读体验:5分

    ( 2024-09-16 10:12:28 )

    我是新来的考古学家

  • 网友 方***旋:

    下载速度:10分 / 书籍完整:7分 / 阅读体验:4分

    ( 2024-09-16 11:11:56 )

    真的很好,里面很多小说都能搜到,但就是收费的太多了

  • 网友 辛***玮:

    下载速度:5分 / 书籍完整:10分 / 阅读体验:6分

    ( 2024-09-16 11:51:59 )

    页面不错 整体风格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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